巴彦淖尔市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
1月16日,在微店上从事化妆品、日用品零售的武女士拿着她的身份证和微店平台提供的网络场所使用证明,来到政务中心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窗口前,办理了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这是巴彦淖尔市成功核发的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武女士也成为巴彦淖尔市首位持证上岗的微商。
武女士成为巴彦淖尔市首位持证上岗的微商
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许可股负责人闫爱文介绍,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为“海淘”“微商”等行业戴上了“紧箍咒”,该法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形式的网络交易行为纳入监管。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方面,《电子商务法》放宽了对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不同于以往的网店营业执照,该电子商务营业执照以店铺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人无需再提交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市场准入更为便捷。
颁证
需要指出的是,仅允许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登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仍需按照既有规定办理登记;对于微信等暂无法出具网络经营场所证明的,暂无法为其平台上的自然人办理商事登记。同时,办理了网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还需要在网店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确保诚信合法经营。
“商家获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后,需要将执照在店铺首页上公示。对商家而言,看上去更加诚信规范了,更容易获得消费者认可;对消费者而言,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也能顺利找到商家维权。”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
自然人网店如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电商法这一条款强化了对自然人网店(微商、代购、淘宝C店等)的登记要求。对于个人网店,除非符合电商法规定的五种例外情形,否则都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五种例外情形
① 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比如买卖自家土鸡蛋;
② 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比如买卖自己做的窗花剪纸;
③ 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比如自己提供的裁剪裤脚服务;
④ 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目前尚无细则规定多少额度算零星小额,细则发布后,小编会及时提醒各位电商朋友);
⑤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
如何办理登记注册?
没有实体经营场所的网店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办理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明
② 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从各大电商平台下载)。
去哪儿办理?
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旗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
按规定,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且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
关键词: 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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