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日前发布关于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结果的通告,通告显示,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博德生物技术(德州)有限公司、东元科技有限公司、雅美化妆品(潍坊)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基本符合要求,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必须限期整改。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山东省药监局近期组织对1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山东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闪电新闻记者,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他们已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企业整改到位,确保企业日常生产持续合规。企业整改复查情况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局报送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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