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宁9月8日电 (记者 王雪)涉案金额上亿元人民币,数千人参与,广西一号
传销大案“1.18”特大传销案件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永兵、赵晨江等人自2008年、2009年起在南宁市以交钱申购虚拟份额参加“纯资本运作”组织为名,通过
拉人头发展下线等,进行传销活动。
检察院查明,传销者先以做生意等名义将欲发展的对象叫至南宁,接着鼓吹“纯资本运作”行业是国家扶持的行业且加入“纯资本运作”行业可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诱使他人加入。入行者需交纳3800元至69800元入门费,申购不同份数的虚拟份额。传销体系内部人员则依照层级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数量予以瓜分获得的非法收益。依据参加者及其下线申购份额,传销组织内部的人员分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个级别。
该传销体系成员超1900人,涉及新疆、安徽、四川、山东、甘肃等多个省(自治区),层级超40级,内部人员分工明确。底层传销人员负责引诱别人加入组织,经理级别人员主要负责管理好自己下线人员,向上线汇报下线人员加入情况,下达上线的行业通知、指示信息,组织下线人员召开行业工作会议,进行邀约技巧培训、传授给新人洗脑的方法等。老总所管辖下线人数、瓜分下线上交的钱财则更多。
公诉机关认为,118名被告同属一个传销大体系,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均应当处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据悉,因被告人数多达118名,该案将分为三个案件审理,8日开始审理第一案46人。整个庭审时间预计持续11天,案件择日宣判。(完)
关键词: 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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