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指控安利规避税款事件

浏览次数:8262次更新时间:2012-04-09


1963年,安利公司开拓了第一个海外市场——加拿大,这也成为安利迈向跨国企业的起点。由于两国文化和习俗十分相近,安利在加拿大的发展十分顺利。不过让安利没想到的是,20年后,公司会在加拿大陷入困境,当然这一次与“金字塔”无关。

1980年,加拿大当局指控安利公司,在1977年1月6日至1980年1月28日期间,利用低估入境产品实际价值的方式,规避应当承担的税款,金额高达1.478亿加元。

面对加拿大当局的指控,安利公司并不承认,公司发表声明称,加拿*律以不公平的方式,针对安利发往加拿大的产品。因为安利的产品与其他出口到加拿大的同类产品相比,所支付的关税要高出三倍,一位安利高层表示,这是对安利的歧视。

对簿公堂

随后,安利与加拿大当局对簿公堂,不过进展并不如意。针对政府的指控,安利声称公司并非有意漏税,而是因为听从了错误建议,以及对加拿大海关复杂规定的误解所致。不过法官并不认可安利的说法,根据出示的证据来看,安利公司在产品进入加拿大期间,伪造了大量的票据以及出货单,并虚构公司来掩盖其货物的真实价格,以低于应当缴纳的税费入境。法院认为安利的行动是一个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安利的陈辞是在掩盖其所作所为。

审讯过程中,法庭要求安利公司高层出席听证会,但安利公司没有回应,高层并未到场。一怒之下,加拿大要求美国政府引渡安利的负责人。加拿大政府的强硬态度让安利十分狼狈,公司不得不出面与加拿大政府沟通。经过一番协商,安利表示认罪,而法院则撤销了对安利公司的刑事指控以及对安利公司几位负责人的指控。如此一来,原本的刑事案件被处理为民事案件。


1983年11月10日,加拿大高等法院认可了安大略省最高法院首席*官埃文斯的宣判,安利公司与安利加拿大公司蓄意欺诈,偷税的罪名成立,并处以高达2500万加元的罚款,这是加拿大有史以来,金额最高的罚款。安利公司服从判决,并支付2500万加元。

在法院判决结果出来的同一天,安利在《华尔街日报》、《华盛顿时报》、《底特律新闻》、《湾流城新闻》等多家知名媒体上刊登公告,寄语安利的经销商和员工,对诉讼失败以及公司的行为做了辩解,“很不幸,在一个海关规定高度复杂的国家,由误解导致公司处境艰难。”公告带着些许悲壮与煽情的意味,将服从判决以及支付罚金的行为表述为,公司领导人杰·温安洛理查·狄维士为清除通往加拿大的障碍,而做出的妥协。

公告同时呼吁经销商与员工要铭记,杰与理查在这场风波中所表现出来的自我牺牲精神。“因为杰、理查以及两位离职的高管的巨大付出,我们剩下的人才能轻装前进,安利在加拿大的危机才得以结束。”

尽管安利在公告中,依旧为自己在辩解,但通过这一事件,安利已经认识到规范经营的重要性。公告的最后一部分谈到:“杰与理查为我们承担了责任,尽管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事情已经得到解决。不过杰与理查一致认为,此次事件为安利人上了重要的一课,每一个人都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因为在加拿大,涉及到关税的民事纠纷可能还将发生。”

这件事对安利的影响极为深远,安利开始意识到,想要成为一家成功的跨国企业,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在那之后,尽管安利时不时也会陷入与政府的官司中,但大多是关于直销本身的争议有关,很少再听到安利公司因税务或是不规范经营陷入麻烦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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