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5567次更新时间:2012-11-22

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是一个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中药生产企业。2005年首次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证书。公司投资占地100亩,按GMP标准建设有口服液、片剂、颗粒剂、丸剂、胶囊剂和中药饮片六条标准化生产线。拥有2个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车间,可生产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具备年生产中药饮片5000吨、中药提取1200吨、片剂5亿片、胶囊5亿粒、颗粒剂2000万袋、丸剂20亿粒、口服液8000万支的生产能力,已具备年产5个亿的生产能力。公司下设生产、营销两大中心,员工人数达300余人,各类中高级人才占公司总人数的68%。

药圣堂药圣堂


药圣堂在不断前进的道路上,不断总结自我、超越自我。以“药圣济世,造福百姓”作为企业宗旨,以“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作为企业精神,以“创一流品质,保百姓平安”作为企业质量方针,以“立足饮片,发展制剂,争创行业一流”作为企业发展目标!
药圣堂致力于百姓生活水平的改善、生活质量的提高,力求生产出符合广大消费者健康、保健、延年益寿需要的高质量产品,引领健康生活新时尚,为人民生活质量、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努力奋斗!
药圣堂一直秉承着 “百姓的利益高于一切”的经营理念,现已发展成为湖南省内最大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以后将一如既往恪守这一理念,立志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创新型中药饮片品牌企业,继续传承和弘扬中医国粹、中药国宝和养生文化,为推动中医药的健康发展不懈努力。

药圣堂商标中央药圣堂三字采用中国传统古朴厚重的隶书、左右两旁以中国传统“渊源共生,和谐共融”的祥云图案造就的龙图腾构造、底座为中国古老吉祥如意构就。整体构图富有传统庄重美感。

药圣堂商标药圣堂商标



在古老中华民族史中,龙约有八千年历史,一直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力量和腾飞的象征。祥云和如意亦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美好、吉祥的代表。隶书则以端正正直著称。

药圣堂商标整体设计,寓意药圣堂将秉承隶书的端正正直之性,将药品的质量奉为至高无上,争创行业一流药企,永葆百姓平安之决心。励志:

长存百姓心中美好、和谐共融岁岁如意!


2012年2月29日,公司在“2011年度常德市医药行业诚信等级评价”中获得A*称号。

2012年2月29日,公司荣获2011年度中药饮片同品种质量考评第一。

2011年11月28日,公司被认定为“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

2011年6月,公司被列入湖南省2010-2013年度“小巨人”计划企业。

2011年11月23日,公司“精制中药饮片的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被列入2011年度湖南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指导计划。

2011年,公司被评选为湖南中医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常务理事单位。

2011年,公司被常德市医药行业协会评为诚信等级*。

2011年7月6日,我公司技术型发明专利——“一种九头狮子草袋泡茶及其制备方法”喜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2011年12月28日,“子午”商标被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

2011年公司总经理刘朝晖女士被评为常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010年12月,“精典”商标被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

2010年07月23日,公司片剂、硬胶囊剂、丸剂、口服液(含中药提取)生产线,再次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

2010年常德市年度中药饮片同品种质量考评第一名

2010年公司总经理刘朝晖女士荣获“2010年常德市药品生产企业优秀负责人”称号。

2010年常德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会员单位

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1月16日,公司中药饮片生产线,再次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认证。

2008年12月1日,公司通过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获得食品(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

2008年12月1日,公司通过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获得食品(代用茶)生产许可证。

2008年12月1日,公司通过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获得食品(糕点)生产许可证。

2007年市级园林式单位

2007年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2007年7月7日保健食品(口服液)良好生产规范(GMP)合格企业

2006年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2005年度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

2005年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2004年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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