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人物履历
1976.10——1979.01,四川省永川县永安公社半脱产干部;
1979.01——1982.01,四川省永川县大砞乡团委书记、公安员、管委会主任;
1982.01——1983.01,四川省永川县大砞乡党委书记,永川团县委副书记;
1983.01——1984.01,四川省永川县松溉乡党委书记,永川团县委副书记;
1984.01——1985.12,四川省永川县临江区委书记;
1985.12——1989.05,四川省永川县委常委兼团县委书记、永川电厂工程建设指挥长(1984.09—1986.06 江津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干修班学习);
1989.05——1990.12,四川省永川县委常委兼永昌镇党委书记;
1990.12——1992.09,四川省永川县委常委兼县经委主任;
1992.09——1994.05,四川省重庆市双桥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区长;
1994.05——1997.04,四川省荣昌县委书记(1993.09—1995.12 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1997.04——1997.06,四川省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7.06——2000.05,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党组副书记(其间:1998.09—1999.07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0.05——2002.05,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厅局级)(1998.09—2001.07 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2.05——2002.06,重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2.06——2003.01,重庆市委常委、万州区委书记、市委移民工委副书记(兼);
2003.01——2007.01,重庆市委常委、万州区委书记;
2007.01——2008.01,重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01——2010.04,重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0.04——,重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3.0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79.01——1982.01,四川省永川县大砞乡团委书记、公安员、管委会主任;
1982.01——1983.01,四川省永川县大砞乡党委书记,永川团县委副书记;
1983.01——1984.01,四川省永川县松溉乡党委书记,永川团县委副书记;
1984.01——1985.12,四川省永川县临江区委书记;
1985.12——1989.05,四川省永川县委常委兼团县委书记、永川电厂工程建设指挥长(1984.09—1986.06 江津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干修班学习);
1989.05——1990.12,四川省永川县委常委兼永昌镇党委书记;
1990.12——1992.09,四川省永川县委常委兼县经委主任;
1992.09——1994.05,四川省重庆市双桥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区长;
1994.05——1997.04,四川省荣昌县委书记(1993.09—1995.12 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1997.04——1997.06,四川省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7.06——2000.05,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党组副书记(其间:1998.09—1999.07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0.05——2002.05,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厅局级)(1998.09—2001.07 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2.05——2002.06,重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2.06——2003.01,重庆市委常委、万州区委书记、市委移民工委副书记(兼);
2003.01——2007.01,重庆市委常委、万州区委书记;
2007.01——2008.01,重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01——2010.04,重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0.04——,重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3.0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历任职务
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市一次、二次、三次党代会代表,市二届、三届人大代表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的工作:财政、税务、农业及农村、农机、民政、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再就业、水利、人口和计划生育、林业、扶贫开发、供销社、老龄、残联、气象、地震、行政学院工作。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的工作:财政、税务、农业及农村、农机、民政、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再就业、水利、人口和计划生育、林业、扶贫开发、供销社、老龄、残联、气象、地震、行政学院工作。
分管工作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财政、税务、农业及农村、农机、民政、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再就业、水利、人口和计划生育、林业、扶贫开发、供销社、老龄、残联、气象、地震、行政学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