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理念:监管与行业现状相适应
上海市食药监局的理念是有一例不合格产品,就是整个上海市保健食品不合格,因此要打造上海市保健食品行业的“城市名片”,不允许有不合格产品玷污上海市保健食品的整体形象。
数据显示,上海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计63家,自主品牌数124种,生产总量14140万件;委托加工品牌292种,生产总量23400万,生产总值共计29亿;企业产量和产值较2010年均有一定幅度增长,其中,产量增幅约13.8%,产值增幅约3.6%。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近1万户,包括超市卖场、连锁药房、批发市场、保健食品专卖店(柜)、网络销售以及部分养生美容会所等,销量在70亿左右。
面对量多、面广、企业生产经营水平不平衡的行业现状与监管资源有限、法律支撑较弱的监管力量之间的矛盾,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副所长赵燕君透露,上海市食药监局确定了“建立与行业现状、监管现状相适应,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将有限的监管资源投入到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的监管理念。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原料专项、突击系列、减肥专项、清查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创新监管手段,对重金属微生物非法添加等推出快检、现场执法仪等。
同时,上海食药监局严格行刑衔接制度,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具体包括开展亮剑行动,与各职能部门确立合作机制,提前介入、联合办案、定期会晤,建立专案组机制等。
赵所长透露,近几年上海市抽检的样本量每年在1400件左右,合格率在95%以上。
企业心声:监管部门花钱买样品减轻企业负担
按照上海食药监局的频次,每年抽检样本在1400件,那么这些样本是监管部门购买,还是转嫁到企业身上,由企业自行提供?
对此,上海嘉定区、奉贤区、松江区等食品药品监督所的负责人均表示,自从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明确规定了抽检样品的购买制度。所以监管部门是有这笔资金购买样品的,不会给企业带来负担。
人民网记者采访企业代表时了解到,长期以来,对于行政机关如何抽取样品的规定不够具体,特别是样品是该由企业无偿提供,还是应该由行政机关向企业购买,相关的规定不明确。2009年以前,抽检的样品大多是企业买单,负担很大。特别是如果遇到个别执法人员“一头猪抽检一半肉”式的抽检,严重影响执法公信力。因此,自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了抽检样品的购买制度。
采访中,上海交大昂立的代表谈到这个问题时表示:“原来,抽检样品频次多的确对企业来说是个负担,但是现在我们欢迎抽检,因为监管部门都是买样品,免费检测,对企业来说是好事儿,也可以提高整个保健食品行业的质量水平。”
关键词: 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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