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公布几起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其中,有两起关于化妆品。鄂尔多斯市万国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货架上陈列的化妆品无中文标签。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被没收不合规化妆品、罚款14000.00元人民币。包头市九原区法姿娜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销售未备案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842.70元人民币,罚款100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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