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汪静宜、宋俊)近日,由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袁某某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在黄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州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袁帅带领办案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庭审取得良好法律效果,1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2024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袁某某等16人在黄州组织“自愿连锁经营业”传销活动,并在黄州建立多个传销窝点。该传销组织在无真实商品的情况下,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购买份额以获得加入资格,并依据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进行返利,呈金字塔式向下发展,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因本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为精准指控犯罪,庭前,公诉人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及有针对性的“三纲一书”(起诉书、量刑建议书、公诉意见书、证据目录),做好充分的应诉准备。庭审中,公诉人重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组举证、有力质证,对1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全面指控。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案件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问题,观点鲜明地予以回应。在揭露犯罪事实及社会危害的同时,公诉人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促使被告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指出,16名被告人本可以靠自己双手创造财富,却因受到亲人、朋友、同学的游说、引诱加入传销组织,继而朝着“拉人头赚得1040万”的目标继续游说、发展其他人员,从被害人逐渐变成了加害人,最终身陷囹圄。公诉人希望各被告人能以此为戒,今后踏实做事,明白做人,重新踏上正途。庭审结束后,黄州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庭审评议会,参会人员对该起案件的庭审活动进行复盘,重点围绕文书制作、法庭讯问、法庭辩论、临场应对、办案效果等问题进行讨论,总结本次出庭公诉的亮点及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优化举证质证、提升庭审质量等方面开展学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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