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刘文玺在27日召开的全国“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情况通报会上公布了十个传销典型案例。
2013年6月1日至8月31日,工商总局、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场旨在打击传销的执法行动。这十个案例是:
——案例一:广西曹XX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6月4日,广西南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曹XX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侦查查明,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曹XX等人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与人员缴纳3800元至6.98万元不等的“入门费”,采取“拉人头”形式,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截至案发,发展吉林、广西、甘肃、青海等地人员2000余名,涉案金额5亿余元。
——案例二:台湾温XX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8月,公安部指挥广西公安机关,联手台湾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破获引诱台湾人到广西从事传销的特大传销犯罪组织,共抓获温XX、陈XX为首的台湾违法犯罪嫌疑人77名。其中,在广西抓获36名,在台湾抓获41名。侦查查明,2011年以来,温XX、陈XX等人歪曲广西实施北部湾开发、建设东盟自贸区政策,以旅游、考察广西房产开发和“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房产投资”为幌子,组织台湾民众到广西南宁,采取集中居住、安排“考察、看环境、讲课”等方式进行“洗脑”,引诱台湾民众参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三:王XX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5月至今,安徽、江西、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破获王XX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先后抓获传销组织骨干成员121名,其中*头目64名。侦查查明,自2009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王XX等人以“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为名,采取“拉人头”形式,在广西南宁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逃避打击,2010年8月,王XX等人陆续带领下线人员从广西南宁转移至安徽合肥,继续活动。截至案发,共发展黑龙江、山东、江西、重庆、甘肃等20个省份参与传销人员近9000名,涉案金额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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