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2013年以来南京市传销犯罪案件的审判情况。近3年来,南京市此类案件的数量年增长率均超过50%。
据通报内容,近三年来,该市审理的传销类案件大幅增长,其中2013年审理14件,2014年审理22件,2015年前10月审理该类案件33件,案件年增长率均超过50%。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决被告人301名,其中只有22人获得缓刑,7%左右的缓刑率远低于刑事案件26%左右的平均缓刑率,显示出司法对于此类犯罪的从严、从重打击。
从传销内容来看,69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中,有59件案件涉及传销组织“自愿连锁经营业”,占案件总数的85.51%。该传销组织打着“自愿连锁经营是政府引进的合法项目”的旗号,宣传“一次性投入69800元,最后回报1040万元”,在全国多地区开展传销活动,是近年来发现的规模最大、辐射最广、危害最严重的传销组织。如,杨某某等7人便是以“自愿连锁经营业”为名拉人入伙,最终被判三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审判中还发现,传销组织的源头难以查清,高层级组织、领导者查处困难。传销组织体系内往往是一级联系一级,不同层级间设置联络窗口,高层级的组织、领导者隐藏于幕后发布指令,且禁止探听不同体系、不同层级人员信息,资金往来以现金为主,无书面凭证,加之传销组织窝点存在流动性,传销人员经洗脑后对司法机关存在对抗情绪,上述种种均导致传销组织中的高层级人员信息隐秘,难以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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