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宁都县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犯罪嫌疑人龚某批准逮捕,其为消费返利网站“万家购物”江西宁都区域代理商,也是该县首例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捕的案件。
经审查查明,龚某成为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万家购物”)宁都区域代理商,从2011年8月起,龚某在宁都县宣传“消费=存钱=免费”口号,并向开有实体店的个体户游说,加盟“万家购物”活动,向其公司缴纳16%的销售额,其公司逐日累计支付给消费者(会员)消费额的100%返利等方式非法发展“代理商、加盟商、会员”。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龚某先后在宁都县发展加盟商60多家、会员300多人,非法获利100多万元。
据悉,该案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颁布实施后,宁都县检察首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一新罪名对网络传销犯罪进行成功打击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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