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交易行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制度规则。并将当前新业态中最典型的平台性服务,明确归纳为“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上述服务,就为网络交易提供了全流程的支持,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
《办法》要求网络交易新业态的经营者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并规定直播服务提供者将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自直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三年。
记者点评:“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在激发网络经济新活力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监管难题。《办法》将有利于引导新业态各方经营者规范经营,强化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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