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电子商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新型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48号) 有关要求,经报浙江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关于省商务厅2023年度创建示范申报项目的复函》(浙功组函〔2023〕102号),依据《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拟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成立时间、地点、主营业务、服务对象及覆盖范围,股权结构及与子(母)公司业务联系、企业规模、行业地位、员工数量等。
(二)经营业绩
包括但不限于:盈利模式、近两年来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产值、实现利润、利税总额等。
(三)市场定位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服务行业或领域整体发展情况,行业地位及市场空间,与主要竞争对手的业务区别等。
(四)主要产品及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介绍,上线时间,市场效果(通过数据或例证表述)和市场同类产品的区别等。
二、 示范特色
根据业务情况,详细说明本企业在所申报示范方向的特色业务、创新方式方法、实际案例及业绩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一)促融合。企业在促进数字技术、社交渠道等方面有哪些应用创新和模式创新;在推进与传统产业带、智能制造、实体商业、对外贸易、县域经济等多维度开展深度融合方面有哪些突出做法和成绩。
(二)促民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方法;在带动就业、扶农助农、公益慈善、社会应急保障等方面如何发挥重要作用;在餐饮、教育、医疗、出行、住宿、旅游、文体等与民生相关领域开展了哪些在线服务创新。
(三)促发展。企业在丰富商品供应、推动老字号复兴、培育新国货、促进文化传承等方面如何发挥积极作用;在促进消费、促进产业升级、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有哪些突出做法和成绩;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哪些服务,赋能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突出做法或案例。
(四)促环境。企业推动建立哪些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在合规合法经营、开展行业自律、平台自治等方面的突出做法与成绩;积极开展了哪些党建工作,如何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在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面的突出做法与成绩。
(五)促开放。企业围绕海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开展了平台出海、品牌出海、供应链出海、技术出海、服务出海中的哪些业务,具体做法、案例及相应成绩。
三、 电子商务应用绩效评价
(一)应用电子商务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
(二)应用电子商务为企业带来的社会效益(包括但不限于带动就业、服务民生、促消费等)。
(三)行业知名度和推广价值。
四、 主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一)参与行业标准化工作情况和电商领域国标、行标执行情况。
(二)防止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
(三)完善交易规则、提高交易服务质量和水平、处理交易纠纷,保护用户权益的做法及成效。
五、 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内容: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备案)ICP 证(复印件)
3.经审计的会计年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4.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或服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其他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企业到当地县(市、区)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咨询,并索取电子表格。
按照内容顺序形成相关证实性材料。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资料(pdf版)。纸质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商务局电子商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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