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包含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有效,1月12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集中约谈会暨《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局党委委员、药品安全总监彭宇对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并对我市重点医疗机构如何做好今后的药品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局药品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特种设备监察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院领导及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相关处室负责人通报了市级以上医疗机构2023年日常监管及复查的基本情况,指出我局在开展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存在重运行轻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质量和安全意识淡漠等问题,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上存在较高的风险隐患。
药品监管处全面解读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涉及医疗机构的条款,详细分析了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中的风险点,通报了检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例,增强了医疗机构的责任意识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的实操能力与管控水平。
会议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药品质量安全放在首位,持续强化风险隐患的排查和防控,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对不配合完成整改或再次发生相同问题的,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及时完善或更新药品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规程,强化药品管理科室的作用,建立追踪溯源和检查机制,强化药品的分区存储和管理,不断提高医护人员对不良反应识别、处理和上报的能力及责任意识。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组织相关科室加强《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大力提升药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会议强调,下一步,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药品安全管理责任,查风险、堵漏洞、补短板,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监管和指导,推动我市医疗机构不断提升药品安全管理水平,为市民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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