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26日下午5:30分左右,3名蒙面持枪歹徒在郑州市农业路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抢劫大约90多万元现金后骑摩托车逃窜。
安利劫案现场据最先赶到现场的金水区巡警严书明介绍:下午5:30分,有三名蒙面歹徒在郑州市农业路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抢劫几十万元现金后,骑一辆摩托车向西至东三街方向逃窜,并将面具扔在了农业路和东三街口,安利公司的一名保安拦了一辆夏利车随后追赶,当追至农业路和东三街交叉口向南100米处时,夏利车将歹徒的摩托车撞翻,后歹徒又持自制双管枪抢劫路边一辆红昌河继续向南逃窜。当向南行驶200米时,因交通阻塞,群众堵截,他们开枪将车前玻璃打碎后至红旗路向西继续逃窜。
经过4个半小时的审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26特大持枪抢劫案(安利劫案)件进行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杨俊超、陈社杰死刑,李天彪死缓,杨俊峰有期徒刑15年,其他5名被告人也各领其刑。
被告人受审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11月,杨俊超、陈社杰预谋抢劫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利公司”),并纠集刘延标共同实施。去年12月下旬,刘延标因为害怕而退出。随后,杨、陈二人又找到李天彪、杨俊峰预谋。2002年1月26日下午4时许,杨俊峰按照杨俊超的指使,在郑州市红专路华翼网吧门口等候接应。5时许,杨俊超、陈社杰、李天彪头戴马虎帽、携带自制枪支和炸药闯进“安利公司”财务室,抢走现金91万余元。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张社伟、牛中克犯盗窃爆炸物品罪,张俊锋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张现伟犯窝藏罪。
杨俊超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基本没有异议,陈社杰则反复强调自己是受杨俊超的胁迫,希望能得到宽大处理。法庭在听取了9名被告人的辩解后,于下午6时宣布休庭。一个小时后,法院认为,杨俊超、陈社杰、李天彪、杨俊峰、刘延标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检察机关对其他被告人的指控也都成立。